“从0到1”后“陪跑”100天
场均观看人数超过3000人,最高单场销售额超过1.1万元,凭借这一成绩,“唐老腊”成为“百日火种计划”的“冠军学员”。这一成绩,也让刚开播三个月的“新手主播”唐陈喜出望外。
2022年9月下旬,在当地政府的牵线搭桥下,“唐老腊”负责人唐陈和张石强参加了“新农具计划”。在为期两天的线下培训中,两位“新手”主播和来自巫溪、酉阳、彭水三县的新农人一起,学习了短视频、直播带货等数字化技术。
培训结束后,“百日火种计划”接续启动。在三个月的时间里,腾讯组织供应商百准、脸赋云一对一、手把手地指导主播的话术及场控、排品过品的逻辑、直播节奏的把握、直播间留人技巧,让品牌更有说服力。每场直播过后,团队还在讲师的带领下复盘直播表现,改进直播技术。“比如在开始直播的五分钟安排引流品,之后是福利品、爆款商品等,这样就可能吸引那些刷到直播的人,成为我们的顾客。”唐陈说。
“传统的短期电商培训一般只能帮助新农人度过数字化技能学习‘从0到1’的阶段,而在培训后技能‘返0’、培训效果‘归0’现象普遍存在,百日火种计划旨在解决这一痛点,不仅是从0到1,还在扶新农人‘上马’之后陪跑100天。” 腾讯公司副总裁、腾讯研究院院长司晓表示。
打通私域生态,复购率明显提升
视频号自身的流量,以及微信、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完整的生态,是何航鞋业负责人何财明选择视频号的原因。如今,何航鞋业手工制作的丝瓜络布鞋,已形成了从田间到车间,再到直播间“三间合一”的成熟产业链模式,带动当地近200人的创业就业。
如今,在视频号直播的同时,主播们也都会提醒观众添加微信、进入微信群,打通私域生态。凭借精细化运营,客户转化率和复购率明显提升。
“视频号是以社交推荐为主,朋友点赞、转发的越多,被推荐的可能性越大。再加上我们通过微信建立微信群、公众号,触及面非常大。”何财明说,“何航鞋业”的客户复购率高达30%-40%。
司晓认为,相比其他平台,微信视频号更聚焦于私域生态的优势。“商家通过直播把用户沉淀到私域,或者通过企业微信号、个人微信号把公域的流量沉淀到私域,再通过私域的精细化运营,把私域流量导入到公域直播间去成交。”
打造更多三农领域超级IP直播间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做好“土特产”文章,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要效益,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效益。
各大平台也都积极打通农业供应链,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视频号直播创新“快速度、短距离、少环节”新型电商销售模式,帮助各地的土特产成为俏货。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等也都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成为新农具,帮助新农人沉淀私域流量,撬动更多公域流量,实现数字化经营。
像“唐老腊”和“何航鞋业”一样,如今,一条条腊肉、一粒粒大米、一双双布鞋等特色好物正在通过视频号直播间,从重庆的田间地头来到全国各地消费者手中。
腾讯公司副总裁兼西南区总经理蔡光忠表示,全国上千个县各有特色,无论是当地特色美食、农副产品还是个体品牌,都可以打造“视频号头部县域IP直播间”,培养享誉一方的地域性头部县域品牌。下一步,“视频号新农具火种计划”将会利用资源和经验,在更多县域都打造出多个具有影响力的三农领域超级IP直播间。
“我们将扎实推进电商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挖掘、培育各地‘名优特新’等适合网上销售的农产品,让更多的特色产品通过视频号平台走出去,推动产业振兴更上新台阶。”蔡光忠说,“同时,我们也将继续以培训为切口,助力农村人才培训,帮助他们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