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光阴守住幸福 摄影家为村民免费拍“全家福”******
(新春走基层)留住光阴守住幸福 摄影家为村民免费拍“全家福”
中新网宁德1月27日电 (褚子强)“来,人往里面侧一点……”春节期间,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东山古街内热闹异常,来自蕉城区摄影家协会的摄影家们正耐心指导村民调整姿态,拍出好看的“全家福”。
摄影家帮助村民拍照。 褚子强 摄全家福,作为一家人情感的纽带,以及团圆时刻的记忆,记载着一个家庭的幸福与成长。据村民介绍,村中部分老者十几年从来都没有拍摄过像样的“全家福”,一听说有专业摄影师来为他们拍照,便拖家带口来到古街,等着摄影师为他们拍“全家福”。
“其实之前也想拍‘全家福’来着,但是因为不方便就没去了,没想到这次能在家门口体验到专业摄像师给我们带来的服务,心里很开心。”东山村村民陈大伯说。
摄影家帮助村民拍照。 褚子强 摄全家同框,定格的是一个个小家庭团圆幸福的瞬间,一张张幸福的笑脸,也折射出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今年是我们第七年进行这个活动了,今天一共拍摄了140多张照片,虽然需要提前准备东西,但是在为村民们拍照时还是很开心,收获满满。”蕉城区摄影家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村民们的精神状态也随之转变;希望通过免费拍摄全家福的活动,为村民们留住光阴、守住幸福,让大家感受到来自镜头一端的温暖。
摄影家们拍摄的好看的“全家福”。 褚子强 摄记者了解到,今年蕉城区摄影家协会还前往了三都镇,为村民进行“全家福”拍摄。
全家福拍摄公益活动是蕉城区摄影家协会近年来举办的一项重要文化惠民活动,目前已连续举办七年。该协会利用春节期间村民回家团圆的时机,组织摄影志愿者深入乡村为百姓送去节日里的特别“礼物”,把民众的新春祝福定格在“全家福”图片中,留住精彩的瞬间,让民众度过一个愉快的新春。(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